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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罗方

  车子开得挺快,我叼着烟,看着路边的场景。

  我们走的是环城高速,开了大概四十分钟,就到了乱葬岗的入口。

  “到了。”我冲孙小鹏使了使眼sè说:“孙大师,不然你先带着钱少爷他们去挑一下墓地?然后挖好坟,棺材落地不吉利。”

  “恩,我就是这样打算的。”孙小鹏说着就冲钱金银道:“你们跟着我一起进去挖坟,张秀留下来看着棺材。”

  “没问题吧?”钱金银回头对我说:“你看着点,有人想抢我祖爷爷的尸体,你拼命也要护着。”

  “放心,放心。”我干笑了一下。

  这大晚上的,谁他娘的神经病跑来抢一副棺材啊。

  我让他们先去挖坟的目的,也不过是想用点东西先镇住里面的尸体。

  孙小鹏领着他们一大堆人就走进了乱葬岗,很快就没了人影。

  我赶忙跑下车,跳上这个货车。

  糟糕。

  这具棺材的缝隙竟然往外面流露着一丝丝的尸气。

  我吞了口唾沫,心里也没太害怕,毕竟大蜈蚣老子都打过了,还能怕这么一具尸体?

  我走到棺材旁边,仔细的回想白天看的那些书籍。

  从包里拿出一柄金钱剑,我放到了棺材盖的正中心,念:“天无极,地无极,天虽暗,阳却存,镇邪。”

  说着,我咬破右手的指尖。

  真疼,我吸了口气,毕竟十指连心,这样硬生生的咬破指尖的感觉酸爽得不像话。

  我把指尖的血涂抹在了这柄金钱剑上。

  砰砰砰!

  忽然,这幅棺材竟然震动了起来。

  草。

  “敬酒不喝喝罚酒是吧?”我刚准备用其他手段的时候。

  忽然一个摩托车停在了货车后面。

  我一看,竟然是一个警察。

  这警察骑着车巡逻呢,他一看到我,就拿出对讲机说:“东郊乱葬岗入口,发现有不明嫌疑人偷盗尸体,需要支援,需要支援。”

  “兄弟,我要是你就赶紧走,别管这摊子事。”我苦笑的看着这警察说。

  棺材又震动了起来,这警察脸sè露出喜sè,拿着对讲机继续说:“请求支援,怀疑嫌疑人是运用棺材贩卖人口。”

  “没法和你谈了。”我冲着乱葬岗的方向就大吼:“钱金银,有人要抢你祖爷爷的尸体。”

  钱金银这家伙不去当算命的真是屈才了,这破嘴巴也太灵验了点吧。

  我刚吼完,没过三十米,钱金银领着一大堆人就冲了出来。

  他一脸凶狠的吼道:“是谁!”

  “请求支援,请求支援,犯罪嫌疑人数量远超我想象……”这个警察一边拿着对讲机一边跑。

  钱金银的两个保镖冲上去就按倒了这警察,拳打脚踢了起来。

  咚咚咚。

  我身后的棺材响声越来越大,放在棺材盖上的金钱剑也跟快散架了一样。

  这具尸体真他娘的厉害。

  “怎么办?”跑回来的孙小鹏一脸焦急的冲我说。

  “抬棺材,马上埋了他。”我吼道。

  “怎么回事。”钱金银看着这幅棺材脸上也露出紧张的表情。

  “钱少爷,不然你把这警察的事情解决?”我冲钱金银说。

  钱金银并不笨,看到棺材这么扑腾扑腾的,也是害怕,就说:“把这警察带上,我们拉他去警察局,你们八个留下来帮忙。”

  说完钱金银就跑上车,他的两个保镖驾着鼻青脸肿的警察上车后,车子扬长而去。

  “尸变啊。”

  这八个神棍一看这架势,拔腿就跑。

  “我们也跑吧?”我看这情况越来越不对,心里也担忧起来。

  忽然,远方一辆车子开了过来。

  车子速度极快。

  “太好了,我小弟来了。”孙小鹏脸sè一喜。

  车是一辆奥迪A5敞篷,开车的是一个戴着墨镜,看起来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青年。

  这家伙相貌挺俊朗,大晚上的戴着一副墨镜装逼。

  他穿着一件黑sè的风衣,下车和,就丢给孙小鹏一个墨斗:“把棺材绑起来。”

  “好。”孙小鹏看到这个家伙来后,好像跟吃了定心丸一样,拿着墨斗就跳上货车,开始绑这具棺材。

  “我能帮什么?”我开口冲这人问。

  “你?”这人撇了我一眼,脱下风衣,丢给我:“帮我拿好衣服,别弄脏了。”

  草,太嚣张了吧,我忍不住说:“小子,别嚣张,有本事过来单挑。”

  这家伙背后挂着两把匕首,这两把匕首上面还雕刻着符咒。

  他双手拿着两把匕首,走到此时正扑通扑通响的棺材前,拍了拍,然后开口说:“不想死就在里面给我老实待着。”

  砰。

  忽然,棺材盖上伸出了一只皮肤青紫的手臂。

  这只手臂的指甲很长,看起来很吓人。

  最起码孙小鹏就被吓了一大跳,拔腿就跳下货车,跑到了我身边。

  “这家伙谁啊,这么嚣张。”我看孙小鹏跑了回来,就问。

  “他啊?他叫罗方,是我小弟,只是平时嚣张惯了,等他把那具尸体给收拾了,我帮你教育他啊。”孙小鹏信誓旦旦的说。

  “他一个人能行吗?”我好奇问:“这里面的尸体可不普通。”

  “刚才我在车上给他发的短信,让他过来帮忙的,不然就我俩,今天估计得栽这。”孙小鹏悠闲的递了一根烟给我:“你看着就好了。”

  这个叫罗方的家伙拿着匕首,直接就冲着这只尸怪的手上捅了上去。

  噗呲一声,匕首插进手臂后,他用力的就一拽,直接把这具尸体从里面拽了起来,当然,中间隔着一层棺材盖。

  这具尸体皮肤发黑,嘴里两颗尖牙。

  我一看就认出来了,这是黑尸。

  黑尸在三十六尸里面,其实算不得厉害的尸怪,在三十六尸的排行里面,只能排二十七,现在想想,它之所以这么厉害的原因,是因为他有五十年的修为的原因。

  黑尸低级一些的,人都不敢攻击,只敢偷鸡或者抓狗来吸血,可这黑尸有五十年的道行,感觉就不一样了。

  叫罗方的家伙此时一拳打在黑尸的面门,竟然把他又一下子给打回了棺材里面。

  他回头冲孙小鹏说:“怕什么怕,上来绑了他,然后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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