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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剑师

“咕咕…………咕咕…………咕咕……………”

鸟,在天上轻轻鸣叫;

但在地上,则有一个穿着一身黑衣的年轻男子,腮帮子也在那里一鼓一胀。

大楚有十二巫正,并非全都是跳大神的,而是细分了很多种,这很多种的起源,就是“巫”。

这名年轻男子叫孙德,其本为公孙氏的养子,后拜入十二巫正之一扬白首的门下,成为亲传弟子,而扬白首,则一辈子痴迷于御兽之术的研究。

大楚皇宫秘辛有传,大楚摄政王身上的那只“兽”,其实就是“灵”,正是在扬白首的协助下才得以收服成功的。

先皇驾崩,皇子之乱中,原本世代掌握御兽监的公孙氏因追随大皇子于郢都起事,结果被皇族禁军直接剿灭,公孙氏只留一个女子逃出,后来在山林里碰到了带着公主跑路回国的郑伯爷,被一起带了回去。

孙德原名叫公孙德,公孙氏覆灭后,改名孙德,因为扬白首的关系,他没有受到牵连,且摄政王在重建御兽监时,让其暂代掌事。

他孙德原本是陪驾的,但昨日就离开了据羊城追寻一道妖气,不过那只妖跑得很快,没能捕捉到手,但是,等回来时,却发现据羊城外出现了一座座燕人的军寨。

大惊之下,

孙德就以自己饲养的隼鸟进行情况查看,且也已经和城内取得了一次联系,得知摄政王现在安全的消息。

这就是苟莫离所说的,兵力太少,无法照顾周全的原因所在了,而且骑兵也少,覆盖面没办法铺开,否则孙德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以这种方式进行探查。

搁在靖南王大军里,能人异士其实真的不少,猫有猫道鼠有鼠道,双方总能见招拆招不会缺人,但郑伯爷这一支因为战略冒险,自然一切匆忙得很,配置上,只会有缺绝不会全。

但好在,

郑伯爷身边不仅仅有剑圣,还有几位魔王。

战阵冲杀时,樊力也会遇到危险,瞎子只能躲避,阿铭至多能多被射几箭,就是剑圣,面对兵海滔滔,也就是多支撑一会儿。

但在战阵之外,

经验,

见识,

手段,

哪怕实力现在因为主上的原因,依旧有着不小的限制,但真的已经可以做很多事儿了。

相较于郑伯爷的谨慎,

魔王们,

才是真的疯狂,

尤其是在他们觉得无聊的时候。

孙德依旧在和天上的隼鸟呼应着,下一刻,阿铭的身影出现在其身后。

然而,就在这时,一条毒蛇忽然从泥土之中窜出,直接咬中了阿铭的小腿。

背对着阿铭的孙德笑了,

阿铭也笑了。

孙德愣住了,整个人的身形向前蹦起,但阿铭的指甲,还是刺中了其后背。

“砰!”

落地后,

孙德感知到自己后背一阵凉意,鲜血直流。

阿铭有些诧异地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左手指甲,微微变形。

这个人,居然有着和自家主上相似的习惯,身上穿着一件软甲。

因为软甲的阻隔,使得自己的指甲未能尽全功。

但相较于阿铭的惊讶,孙德,才是真正地被震惊到了。

那条蛇,是他自己饲养长大的,只为了那一口瞬间的毒液迸发,没人比他清楚这条蛇的毒性到底有多恐怖。

他早就察觉到了阿铭的存在,也感知到了阿铭的靠近,因为那只隼鸟,可是一直在天上,俯瞰着下方一切;

而阿铭,也早就察觉到孙德察觉到自己的存在和靠近。

单对单地厮杀,其实变量就很小了。

阿铭弯腰,将那条蛇捏住,举到面前。

这条蛇在倾尽毒素之后,就已经奄奄一息了,不用动它,等待它的,也是死亡。

阿铭将蛇随手一丢,

然后,

他用指甲划破自己的掌心,掌心向下,黑sè的鲜血流出。

毒蛇的毒液,注入体内,再与你的鲜血融合,将毒素扩散出去。

而阿铭的能力,就是控制血液。

他不是梁程,无法做到百毒不侵,但这种毒液,伤害不到他的根本。

黑sè的血液流了一会儿,停止了,掌心收回,伤口已经结痂。

从口袋里,掏出一条帕子,擦了擦掌心;

一边擦,

一边面带微笑地看着前方的孙德。

孙德身子,开始压低,一把短刀出现在其手中。

短兵器,

近身肉搏?

阿铭摇摇头,将帕子收回自己衣服胸口口袋里,特意留了半截在外面。

原本还想折叠得细致一点,但孙德已经扑了过来。

短刀的速度很快,攻势也很直接。

阿铭不退反进,整个人主动撞向了孙德。

“砰!”

双方身躯撞击到了一起,孙德的短刀直接刺入阿铭的胸膛。

“咔嚓!”

短刀入体。

阿铭身子一侧,用肋骨,将短刀夹住。

孙德的眼里,满是震惊,自修行以来,他第一次碰见这般诡异的动手。

阿铭的指甲探出,从前方,刺入孙德的胸口。

你刺我一刀,

我不会死;

我刺你一次,

你大概就没命了。

世上招式门类万千种,但最强的招式只有一种,叫……合适。

用最为合适的方式,尽可能地保全自己的同时,再杀掉你的对手。

吸血鬼的厮杀方式,就是这般简单枯燥且乏味。

尤其是对于第一次面对吸血鬼的人而言,相当于以前的厮杀经验,被完全颠覆。

“噗!”

十根长长的指甲,刺入孙德的胸膛。

但,

触感,似乎有所不同。

软甲的防护,应该是破了,但里面的滑腻,却不像是鲜血溢出,更像是有一团正在蠕动的软体。

“哗啦…………”

孙德胸膛的衣物裂开,一条黑乎乎看起来像是章鱼一般有很多触角的软体生物,正贴在孙德的胸膛。

是它,为孙德抵掉了这一击,如果没有它的存在,此时的孙德,就已经被阿铭开膛破肚了。

“哦?”

阿铭发出了一个叹音,

不是畏惧,不是惊疑,而像是看见了一个新奇的玩具一样,感觉有趣。

章鱼的触角刺入了孙德的身体,没有鲜血流出,同时,章鱼开始发烫,孙德的身体也开始变红。

孙德的另一只手攥起拳头,直接向阿铭砸了过来。

“砰!”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很多东西,都是苍白的,也是没有意义的。

阿铭被这一拳,砸飞了出去,飞得很远,因为他没有做抵挡,为的是,更好地卸掉这股力量。

落地时,

阿铭人朝上,

随即,

起身,

很自然地又站了起来。

左边胸口位置仍然夹着短刀,右边胸口位置传来肋骨断裂的摩擦声。

阿铭还特意微微晃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一方面是具体检查一下哪些部位问题大一些,哪些部位还能继续用,另一方面,是他觉得这声音,挺悦耳的。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东西!”

孙德近乎咆哮般地喊道。

很长时间以来,这个问题,一般是别人问他的。

这是第一次,他拿这个问题,问别人。

阿铭没回答,他还在计算着自己身体现在可用的部分,以及,接下来交手时,自己可以施展的动作和速度。

同时,

阿铭也看出来了,

那只粘乎乎的触角妖兽,对孙德施加的影响,应该是有时效性的。

他可以再等等,等等孙德,过了那个兴奋期。

但孙德很快就醒悟过来,醒悟过来后的他,没有选择冲向阿铭,而是选择,转身就跑。

阿铭略微有些诧异,

按理说,对方的实力,是比自己高的,虽说双方厮杀,不是看谁品高就定输赢,正如两国交战,不是谁兵多就直接判胜,兵少的一方就不用打了一样。

许是自己给那位的压迫感,太强了,让对方在明知道有优势时,依旧不敢再纠缠下去。

阿铭开始了奔跑,他要去追。

虽然,很大可能是追不上的,但还是得尝试一下。

否则,

就这般空着手回去,真对不起自己离开军寨时那故意掐着的步点和营造出来的背影。

然而,

阿铭追着追着,

就停了下来。

不是因为追不动了,而是他看见前方,有一道矮小的身影已经斜向窜了过去。

那个说要去夜探据羊城的侏儒,

他没去据羊城,

而是跟了过来,想抢人头。

用三个字来形容那个侏儒在这件事上的做法,

大概就是……人头狗。

所以,阿铭不追了。

他停下来,没跟上去,前面那个人,应该也会因此放松警惕,正好,可以给那个侏儒创造机会。

但阿铭还是喊道;

“带血回来。”

人头,

你可以抢,

但他的血,

你得给我留下。

虽说那位的血,可能会有毒,而且看那个身上挂着东西的样子,也会有些恶心。

但阿铭本就是拿血当酒,

这酒,

不也有泡着蛇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补酒么?

一样的,

尝尝鲜。

随即,

阿铭又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肋骨,改了改位置,然后开始向回走。

………

而这时,郑伯爷已经醒了。

一个午觉,睡到了月明星稀。

“会昼夜颠倒的。”剑圣开口道。

“说不得以后转移时,昼夜颠倒,会是常态。”

四娘端着晚食走了过来,是炒面。

不该讲究的时候,郑伯爷还是能吃苦的。

炒面,配着热水,能饱肚子。

“主上,前半夜城内来了人,是吊篮从城墙上下来的,奉摄政王之命,送来一盒果脯。”

“哦,我这大舅哥,还挺有意思。”

“后悔么?”剑圣问道。

“总得有个先来后到不是。”

郑伯爷看向四娘,指了指自己手掌中的炒面,

道;

“咱也派人,给大舅哥送点儿炒面去,对了,要记住告诉那边,这是用荆城的粮制出来的。”

“属下知道了。”

四娘马上安排人去送炒面。

“今儿个,应该能过得安稳不少,明儿个,应该也差不离能继续安稳,最迟到后天,咱就得面对成建制的楚军了。”

“三天,楚人援军才能来?”剑圣有些疑惑。

要知道,这里可是京畿之地。

大楚不是昔日的晋国,虞氏皇族的势力范围,仅剩那一小块京畿了,而且还是三家分食下来剩下的那一丁点。

燕国的京畿是天成郡,楚国的京畿也是一个郡,而昔日的晋国京畿,也就剩下皇城和周围的那一小块四里八乡。

“如果楚人不傻的话,就不会添油战术,咱们好歹也一万多战兵在这里,再者,楚人可能也不清楚我们没有战马。

按照楚人对燕军镇北靖南精锐战力的推算,小规模的援军固然能早早地就派出来,但很容易被我们以围点打援的方式给吃掉。

一旦被咱们来个各个击破,那京畿之地的百姓很可能就会认为燕军主力真的打进来了,局面,会瞬间糜烂。

所以,楚人那边要是有懂行且有地位领头的人组织,在确认据羊城没有被攻破的风险的话,他会先集结兵马,确保足够的实力后,再行包围,是的,是包围,而不是只求击溃。

咱们呐,就第三天,趁着楚人包围袋刚刚撑开时,就直接突出去。”

“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

“为了保存实力而已,咱们这一支人马,只要没被全歼,就能一直吸引着楚人大量精力;再者,真正的战场,本就不在咱们这里。”

郑伯爷将手中最后一点炒面送入嘴里,还舔了舔自己的掌心残留,随即,捡起身边的一根树杈,在地上画了一个圈

“镇南关一破,按照常理,上谷郡,几乎就已经被我燕军收入囊中,因为有渭河存在,如果大燕朝廷不想继续将战事扩大下去的话,很可能就在这里见好就收。

但百年前初代镇北侯在击破乾国太宗皇帝北伐大军后,也是因为荒漠那边蛮族压力太大,燕国没有能力再向银浪郡分兵,所以无法继续南下攻打乾国。

然而,初代镇北侯确实是在翠柳堡插下一根柳条,但实际上,他也曾亲率兵马,马踏乾国三边,劫掠了大量人口和财帛粮食归国。

所以,同理,镇南关在手,上谷郡我有,但就算是不继续扩大战争规模,想达到战略目的后早日结束战争,没问题。

但大燕铁骑还是完全能够长驱直入,过渭河,入腹心,一路杀到这里,打到楚国京畿;

将咱们救下来,完全不成问题。

只不过,打得过来,却守不住罢了,到时候,为了避免被楚人在这里牵制住,也为了避免后勤无法供给上去的压力,肯定还是会退兵。”

剑圣明白了,点点头,

“我觉得,田无镜,肯定会来救你。”

郑伯爷笑道

“那是当然。”

“但如果田无镜知道,你明知道城内有楚国皇帝在却放着不打而和我在这里吹牛皮,他估计会一巴掌拍死你。”

“………”郑凡。

“呵呵。”剑圣笑了。

就在这时,

剑圣放在身边的龙渊剑,忽然发出了颤鸣,很微弱,但这般近的距离下,也很清晰。

“有刺客?”郑伯爷马上警惕起来。

剑圣摇摇头,道“龙渊一般会看到自己喜爱的人,才会这般。”

比如,

雪海关伯爵府的那个孩子。

剑婢这个天生剑胚,都没能让龙渊像那般兴奋过。

“他?”

郑伯爷想到了一个人,这里,毕竟是在楚国,且还是楚国京畿之地。

那个人,锻造了这把剑。

“他来了。”剑圣道,“他这是通过龙渊,告诉我,他来了,让我去见他。”

“哪里?”

“东南方向吧,没记错的话,来时那里应该有片林子,他,应该在那里等我。”

“你要去么?”

“要去的,于情于理,我都该去看看他。”

“你的事,你做选择。”郑伯爷道。

剑圣点点头,

拿起龙渊,

起身,

往东南方向,走了三步。

然后,

停下。

剑圣背对着郑凡,开口道“我可以走得很慢。”

郑伯爷笑了,

点点头,

“来人,传本伯军令给樊力,让其率三百甲士搜检东南方向那座林子。”

“喏!”

郑伯爷站起身,拍了拍裤腿。

剑圣扭头,看向郑伯爷,

问道;

“我这般做,会不会不合适?”

换做以前的剑圣,是不会这般做的,但现在的他清楚,这场仗打完,雪海关军民的日子,才能继续好过下去。

且以后,

晋东之地在眼前这个男人的治理下,会有更多的百姓,日子会好过。

他曾渴望以自己的剑,去扶持晋地的国家,所以,他才会答应司徒雷的借剑,帮他杀了司徒家老家主。

但司徒家最后,却没能守住雪海关,半个晋地,生灵涂炭。

这一次,他不再信任别人,他只信任自己眼睛可以看到的。

就如同剑在天上飞,只能好看,但剑在人手中握,才是真正的锋锐。

虞化平是个很傲气的人,但傲气,和迂腐,并不搭边,和蠢,更是相差甚远。

郑伯爷摇摇头,

没急着回答这个,

而是又对身边一个亲卫道

“传本伯军令,命苟莫离接手军中防务,警惕据羊城内突围;命金术可,抽调两个营的兵力,自樊力之后,包围那座林子。”

“喏!”

下达完第二道军令后,

郑伯爷才再度看向剑圣,

“和你打个赌。”

“赌什么?”

“我赌,那里不仅仅有一个楚国造剑师,很大可能,还会有一支数量不多但却十分精锐的楚人骑兵。

也就只有小股数量的骑兵才能躲开我军外围的探查,来得这般快,也才有打这个招呼的勇气。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应该是打算先顺势在林子里击溃我军一部,撕开一个裂口,再趁着夜sè杀出,制造混乱,乱我军寨,和城内楚军进行呼应。

你在第一层,

他其实,在第二层。”

剑圣微微皱眉,道;

“你在第三层?”

郑伯爷叹了口气,

低下头,

像是真的在向下看,

“喂,你听得到么?”

“什么?”

“回声。”

————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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